
為減輕不孕夫妻接受試管嬰兒療程的經濟負擔,落實行政院「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-家庭支持篇」方針,國民健康署今(27)日宣布加碼「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.0方案」,提高第2、3次療程補助額度,自115年9月1日起提出申請者,每次最高增加5萬元,讓有需要接受多次療程的不孕夫妻,獲得更實質的支持。
未來,受術妻未滿40歲者,每胎第2、3次療程由現行最高補助新台幣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; 40歲至未滿45歲者,每胎第2、3次療程由現行最高補助8萬元提高至13萬元。國民健康署期盼提高第2、3次療程補助額度,減輕不孕夫妻接受治療的經濟負擔,讓有生育意願的夫妻不因首次療程未成功而卻步。
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胡怡君表示,自110年7月1日起推動「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.0方案」,將補助對象由最初僅限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,擴大至妻未滿45歲且至少一方具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,近年來依補助成效持續精進,並於114年11月1日起推出「試管嬰兒補助3.0方案」,依受術妻年齡及申請次數提高補助額度,如有意願再生育下一胎,補助次數及額度可重新起算,讓不孕夫妻能更安心規劃生育。
截至115年7月底,已有超過7.2萬對夫妻接受試管嬰兒補助,累計補助金額達89億元,並協助超過3.1萬對夫妻迎接3.6萬名新生兒,其中1,802名為第2胎,6名為第3胎。依國民健康署統計,3.0方案申請案件中,第2胎以上占11.0%,較2.0方案的4.1%明顯增加,顯示提高第2胎補助額度並重新起算補助次數,有助於支持不孕夫妻在迎接第一胎後,再次實現生育願望。
國健署長沈靜芬指出,試管嬰兒療程包括取卵、受精、胚胎培養及植入等過程,並非每次療程都能順利成功,部分夫妻需要歷經多次療程才能成功懷孕並迎接寶寶。考量不孕夫妻實際治療需求,落實行政院「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-家庭支持篇」方針,將第2、3次療程補助額度進一步提高,針對完成取卵至形成胚胎並進行植入之療程,提供更充分的經濟支持。
把握生育時機 及早規劃並善用補助資源
她提醒,試管嬰兒補助可協助減輕不孕夫妻的經濟負擔,但年齡仍是影響生育力的重要因素,有生育規劃的夫妻應及早規劃、把握生育時機。如有規律且未避孕的性生活,女性未滿35歲者經過1年仍未懷孕,或35歲以上者經過6個月仍未懷孕,建議及早就醫接受評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