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MO「巴西蘑菇」驗出致癌重金屬!喜來登「冷凍旭蟹」也出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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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簡浩正 台北報導

 

「115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4-6月執行結果」,違規產品「巴西蘑菇」、「冷凍旭蟹」照片。(圖/食藥署提供)
「115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4-6月執行結果」,違規產品「巴西蘑菇」、「冷凍旭蟹」照片。(圖/食藥署提供)

民眾注意!衛福部食藥署抽驗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結果,308件中有3件不合格,包括2件巴西蘑菇、1件冷凍旭蟹檢驗出重金屬鎘,涉違反食安法規定,已由轄管衛生局依法裁處共計12萬元。

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,食藥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持續監測國內市售食品中重金屬含量,並參酌歷年監測結果、國內食品相關法規修正、環境監測結果及國人飲食習慣等,滾動式調整年度監測食品類別及檢驗項目。

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明,115年度4-6月總計完成抽驗308件食品重金屬,包含24件食米及其他穀類、86件蔬果植物類、58件水產品、8件禽畜產品、29件蛋品及其加工品、60件嬰幼兒食品、4件盛裝飲用水、5件罐頭食品、1件食鹽、3件乳品類、5件飲料類、9件堅果類及油籽類、6件食用油脂、4件蜂蜜、1件食用冰塊、3件果凍及果醬、2件巧克力及可可粉。結果305件合格,另3件初抽驗結果(2件蔬果植物類、1件水產品)檢出重金屬與規定不符,複抽驗無產品再供抽驗,惟業者因無法提具來源資料或業者提供資料不實,涉違反食安法規定,已由轄管衛生局依法裁處共計12萬元。

根據食藥署提供資訊,3件不合格抽驗縣市食品資訊包括:嘉義縣禎祥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「巴西蘑菇」,初抽驗不合格,複抽驗時未有販售巴西蘑菇,無產品可供複抽。衛生單位追查來源業者「翔達貿易有限公司」(臺北市)業者無法提具來源資料,妨礙衛生局調查,依食安法第47條第11、12款規定,處新臺幣6萬元整。

高雄市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MOMO購物網)的「巴西蘑菇」,初抽驗不合格,複抽驗時未有販售巴西蘑菇,無產品可供複抽。衛生單位追查來源業者「松林山產行」(南投縣)業者無法提具來源資料,妨礙衛生局調查,依食安法第47條第11、12款規定,處新臺幣3萬元整。

澎湖縣澎湖福朋喜來登酒店的「冷凍旭蟹」,初抽驗不合格,複抽驗時未有販售冷凍旭蟹,無產品可供複抽。衛生單位追查來源業者「芊毅貿易有限公司」(桃園市)提供資料不實,依違反食安法第47條規定,處新臺幣3萬元整。

食藥署抽驗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結果,308件中有3件不合格,包括2件巴西蘑菇、1件冷凍旭蟹涉違反食安法規定,開罰12萬元。(圖/食藥署提供)
食藥署抽驗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結果,308件中有3件不合格,包括2件巴西蘑菇、1件冷凍旭蟹涉違反食安法規定,開罰12萬元。(圖/食藥署提供)

劉芳銘說,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,倘「規避、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」或「對本法規定應提供之資料,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」,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及第12款規定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;情節重大者,並得命其歇業、停業一定期間、廢止其公司、商業、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,或食品業者之登錄;經廢止登錄者,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。

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所定衛生標準,經命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者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;情節重大者,並得命其歇業、停業一定期間、廢止其公司、商業、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,或食品業者之登錄;經廢止登錄者,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。又依同法第52條規定,不符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所定衛生標準,其產品及以其為原料之產品,應予回收銷毀。食藥署將持續規劃執行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,倘經抽驗與規定不符者,則移請產品所在地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,並將其列為後續加強稽查輔導對象,以維護食品衛生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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